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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居雅苑检测服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居雅苑检测服务已由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2-440203-04-01-930487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方夏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明汇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韶关市
2.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6184m2。土地为出让用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其它商服用地;地块使用期限至2087年9月20日止;高度100米以内,建筑层数26层,地下室两层,地下室总面积约8651平方米。项目规划建设2栋住宅楼,一栋商业楼,建筑总面积约为3.16万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本工程需进行相关配套检测服务。
2.3服务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检测工作进度必须满足现场施工和招标人的要求(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
明居雅苑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检测、桩检测、主体实测、室内空气环境检测等内容,具体以国家颁发的检测标准为准。检测项目、数量和频率应符合施工规范和工程验收相关规定,符合竣工验收资料的要求。
(1)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及当地政府竣工验收要求,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检测机构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
(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的室内空气质量监测方案,监测安全制度,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相应的监测分析方法、监测数据的处理、质量保证及出具监测报告等。
(3)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及当地政府竣工验收要求编制的经确认的检测方案进行检测,如在后期验收时当地政府部门提出异议,需由检测机构与当地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相关验收事宜。
检测项目需求明细
项目名称 | 序号 | 部位 | 检测内容 | 单位 | 预估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元) | 最高总价限价(元) |
明居雅苑检测服务 | 1 | 地基、基础、支护 | 单桩静载 | 根 | 7 | 63660 | 445620 |
2 | 单桩抗拔 | 根 | 6 | 16380 | 98280 | ||
3 | 平板载荷 | 点 | 3 | 5764.8 | 17294.4 | ||
4 | 重型触探 | 米 | 150 | 210 | 31500 | ||
5 | 低应变 | 根 | 60 | 300 | 18000 | ||
6 | 钻芯法 | 米 | 306 | 240 | 73440 | ||
7 | 支护锚杆抗拔 | 根 | 6 | 6000 | 36000 | ||
8 | 支护桩声波透射法 | 米 | 2826 | 18 | 50868 | ||
9 | 支护桩钻芯法 | 米 | 357 | 240 | 85680 | ||
10 | 主体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构件 | 80 | 300 | 24000 | |
11 | 楼板厚度 | 组 | 64 | 270 | 17280 | ||
12 | 外墙节能构造钻芯 | 组 | 2 | 720 | 1440 | ||
13 | 室内空气环境检测 | 点 | 59 | 1920 | 113280 | ||
14 | 承台回弹 | 组 | 8 | 240 | 1920 | ||
检测费用合计(元) | 1014602.40 |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6项目预计采购金额:1014602.4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业务范围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3.3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即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室内空气环境检测,如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4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宏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明汇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4 月 26 日17时00分00秒至2022年 5 月 6 日17时00分00秒,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sg.com.cn/),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订单,获取招标文件(在线报名)必须填写正确完整的投标人信息(附件建议上传编辑完成后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word版,格式详见附件),准确无误后,提交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未完成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的单位,请先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sg.com.cn/)办理登记注册(具体见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引》),提交登记注册信息时注册单位选择平台/其他单位(广东明汇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通过后,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前款操作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如注册过程中有问题请致电4008100100转4。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未列入失信名单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及其它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其他: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1份,格式见附件)。
(4)以上资料潜在投标人须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及发送邮件到:zbdl@www.art-lens.com,审核通过后才可下载招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发出,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5 月 17 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凭单位数字证书(USBkey)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投标人需同时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5 月 17 日09时00分00秒。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sg.com.cn/)上发布。
7. 异议
7.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顶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天誉商务大厦东塔8楼
邮编:510080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0-87304890-883
受理邮箱:zbdl@www.art-lens.com
注: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咨询本项目业务情况、澄清疑问的请拨打公告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7.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招标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7.3 异议提出的时限
投标单位对以下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异议提出的时限内先向异议受理机构提出异议,由异议受理机构及采购人对异议进行答复和处理。
(1)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三天前提出;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3)对推荐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三天内提出;
(4)对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7.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7.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 业务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业务监督部门为广东宏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建人事部。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15楼
邮 编:510627
联系电话:020-85121508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明汇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7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0-85121416
电子邮件:196478678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顶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天誉商务大厦东塔8楼803室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20-87304890-869、13825103426
电子邮件:zbdl@www.art-lens.com
广东明汇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4 月 26 日